您好,我和老公感情一直不合,我想离婚,我们分居快两年。现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男孩九岁,女孩十一,我就要一个孩子,其它财产都不要,但是男方不同意离,孩子也都不给我,怎么办?急求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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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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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收集证据,起诉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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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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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起诉离婚,不要随意放弃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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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不成,建议直接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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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