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姐开电动三轮车载着我二姨于2015年3月19日下午2时许,回家途中沿省道前行,因前方车道内有车停靠,故往内车道借道绕行,此时被后方一辆前四后八货车撞倒,且司机并未刹车当场逃逸,因延误抢救,致1死(抢救2天后无效死亡)1重伤,被现场群众拍照,欲截停未果,报警后警察追上车辆,司机逃窜,未当场逮住,现在没听说归案。
我们现在面临如下问题:
1、这个案件,接下来我们应该如何处理、跟进?
2、车主至今未露面,现在巨额的医疗费怎么办?
3、交警并未反馈任何信息,我们该如何了解办案状态?
4、我们如何追究车主及司机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我们应该如何收集证据?
5、我们现在有哪些应注意事项?
未尽事宜,还请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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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你所述,肇事司机已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受到处罚情节应为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按照刑法的规定,应判处3至7年的有期徒刑。至于你民事赔偿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提出。目前需要准备的是,冷静面对,不要急于处理,以免让犯罪分子有逃脱刑事责任的可乘之机。更为重要的是,当前对方提出的任何赔偿都可能是陷阱。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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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如需律师帮助当上材料,可以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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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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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先由交警出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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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