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两岁,在一家幼儿游泳馆内洗澡,已经买过票在等待区域等候,不慎摔在游泳馆内的桌台上,左侧额头处划伤一个3厘米左右的深口,去医院缝了三针,医院证明此处肯定会留有疤痕并有破相风险。现在找商家协调,商家认为他们没有责任,是家长监控不力,没有赔偿义务。但事发之处为游泳馆内的等候区,没有任何的警示标注,也没有对坚韧物做任何的软包。请问律师这个案件的责任如何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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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为提供服务的场所,应当尽到谨慎安全的义务,如果顾客出现意外受伤,只要不是故意的,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责任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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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协商不成的,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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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游沪馆得承担一定责任,因为其提供的场所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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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电话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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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馆不应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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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商家没有警示告知,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我代理过此类案件,请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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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馆及家长均有过错,责任比例要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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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游泳馆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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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游沪馆得承担一定责任,因为其提供的场所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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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