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女方提出离婚,多有一男孩.女方不抚养孩子,还需向其支付1万元分手费,女方有轻微精神病,婚后在精神病院住院5个多月。请问是否可以要求对方退回彩礼钱,孩子的抚养费,和住院时的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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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生活一年多,不能退还彩礼
夫妻有互相扶养义务,住院花费也不能退
孩子的抚养费可以起诉主张,分手费无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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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彩礼钱是不可以退还的。孩子的抚养费可以要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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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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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估计要不会了,但如果小孩归你抚养,则女方应支付抚养费。详情请直接电话或面询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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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