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离婚问题,现在我老公想离婚。
我先说明下财产情况。房子是买的二手房,一次性付款20万,是一人一半的钱付的。也就是我和他各付款10万元买的。现在离婚的话,他说要房子,然后给我赔偿10万元,是他用信用卡贷款给我10万。但是呢,我觉得点想不通,信用卡贷款的10万是可以马上到我手吗,还是属于分期付款的。我老公就说:我申请了贷款,到时给钱要看银行的了。还有听说现在二手房可以请个评估师评估,当时买的时候是20万,估计现在不知道房子是贬值还是升值了。万一升值了,是不是他就给我赔偿多点。还有最后一个问题,我和他没孩子,现在新婚姻法规定,如果离婚,是不是男方要给女方赡养费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