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安徽人,我家是开长挂平板货车的,前几天晚上我送货去外地,到目的地的时候,等在人行道上面休息,当时一个灯都没开,到早上五点多一个人骑电瓶车,走人行道上面撞到我车了,车上是两个人,送到医院,男的肋骨骨折三根,女的腿部经断接起来打了石膏,我不知道这种情况我有没有责任,责任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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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你是违停,要承担部分责任,一般是同等责任,本人是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擅长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与伤残等级的鉴定,可来电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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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您的陈述,机动车停在人行道上且未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追尾事故的,应当承担次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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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报警,责任以交警部门认定为准,根据责任认定书处理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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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肯定是有责任的,具体多少要看事故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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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您是全责或主责,具体以事故认定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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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