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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xx号买二手楼在与原房主签定房屋买卖协议(通过中介介绍买此楼房在中介签约了一式三份买卖协议中介,原房主,本人)在签买卖协议原房主未从提起该楼房楼前空地盖楼挡光信息(此次是楼前空地开发第二次修改规划图),原房主在申请贷款期间房屋发生了变动楼前空地开发商与规划局协商原房东及1楼住户协商过此事,在协商此事未从向本人通知协同本人协商土地使用权及采光权,原房主私下与开发商和规划局了结此事,在此事后原房主以8米小院及供暖为由向本人索取5万元整的修改费用,未从提起以采光权换取此协议内容,本人对协议内容不详,本人没有答应原房主增加房屋款的口头协议,10天后原房主协同本人做过户手续,8米小院与供暖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本人无意看到楼前空地规划图然后本人向规划局服务窗口咨询楼前空地开发事情,规划局服务人员一及领导一致不管此事因此事,而且对协议保密态度,已经与原房主签订挡光权益需要本人向原房主索要协议才与本人重新协商挡光权,然本人联系原房主交出此协议归还挡光协议权原房主拒绝归还协议挡光权,我应该怎么处理此事情请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