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以房产做担保和追加丙做担保借款50万,后来由于甲经营不善,将该房产转让给丁某,所得房款未用于偿还乙的借款。请问1、甲的行为是否构成合同诈骗。
2、担保人丙是否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行为提起诉讼?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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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先报警,但以合同诈骗追究甲方责任的可能不大;
2、存在刑事诉讼的情况下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丙方可以直接起诉甲方。
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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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担保没有去做抵押登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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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乙丙进行报案的,这种情况可能构成合同诈骗。丙有报案的权利,也可以追究民事责任。欢迎电询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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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民事纠纷,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甲和丙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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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原则不构成诈骗,及时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冻结甲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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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诈骗。。丙没有权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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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不够成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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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