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3月进入公司,至今未签合同,公司也没给交社保(五险),每个月只是给一些钱。
14年有两位同事进公司,一直不知道他们多少工资,昨天才知道他们进公司的时候就比我的工资要高,但是我们的工作都是一样的,一个部门的相同岗位,这种同工不同酬的做法是违法的,我4年多的工龄没有1年工龄的同事工资多,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公司吗??
发工资的时候是现金发放的,拿着自己的私章,但是会计不给看工资表是不是同样的违法???
1,公司不给员工签合同会得到什么惩罚?
2,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保(五险),公司是不是要给员工补交,如果公司强硬不理睬,我需要怎么做??
3,同工不同酬的做法是违法的,我能否追回之前不同待遇的工资,该通过什么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