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有两套住房是否可以作为财产保全执行拍卖?另外有其他债权人对该处房产进行了保全,我再继续保全可以吗?几个债权人都保全了,房屋拍卖后债务怎么分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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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七十九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一百九十九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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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给其必要留居住一套,可以继续保全,按照房产价格,平均分配,需要法律帮助请致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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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根据债务的顺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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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是可以拍卖一套的,可以继续保全,建议来电详细的说明情况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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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