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老公离婚后,我父母付首付贷款买了一套房屋,写的我的名字,购房后一年我与老公复婚,直到现在1年多了,当时没有多想而且也不懂,就每月父母把还贷款的钱给我,我直接存在还款的卡里,上个月我与老公发生矛盾,经询问后才知道婚姻存续期间贷款有他的一半,现在经过谈判,想写份公证,公正这个房子首付和贷款都是我父母出的,但是之前还得得有我老公一份,这也是他问律师问来的,写我的名字只不过用我的名字贷款而已,可以公正吗?公证后有法律效力吗?公正时必须我老公到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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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是您的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是共同财产。现在再离婚,最多给他婚内还贷部分一半的份额,且您如有证据证明您父母全部出资,那就根本没有他的事。如公证必须他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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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公正,你老公应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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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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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说的公证的内容可以详细咨询下公证处,如果公证处不予受理,您可以联系律师做律师见证,也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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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的协议可以公证,公正具有法律效力,公证时你的前夫必须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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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民,您好:
委托我们律师做律师见证吧,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如您有其他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随时拨打我的电话或来律所与我面谈,免费法律咨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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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