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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小车全责,本人无牌摩托车。对方只肯让保险公司赔付我的医药费,本人并无大碍,擦伤膝盖和手而已。但我的衣服,鞋子还有车都烂了,请问改怎么索赔?请问还有哪些项目是可以赔付的?譬如误工费,营养费之类。告上法院胜算大吗?要不要找律师上诉的??

交通事故
2015-04-14 18:37:4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对于交通事故处理,应在出院后申请伤残鉴定,计算赔偿数额。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 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就赔偿协商不成依法起诉对方司机、车主、保险公司;强制险范围内12万元用于全部赔偿伤者,超过部分再按照责任划分承担。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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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诉解决。
  • 您好!交警先认定事故责任,再起诉索赔。
  • 可到法院起诉维权,可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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