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窝在公司工作中右手无名指,骨折受伤,但第二天,公司人事问我,私了医疗费公司出继续可以工作,报工伤就得离职,这说法合法吗?求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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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才能一次性了断赔偿。只要发生过骨折就肯定构成十级工伤伤残!如果伤者20多岁、工资水平一般的话,辞工一次性了断,应赔11万元左右。
但是,必须要:1、应在事发一年之内尽快到劳动局工伤科先申报工伤认定,千万不能过期。2、才能报名做伤残等级鉴定。3、然后方好打劳动仲裁官司向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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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可以要求劳动局进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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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的。申报工伤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你的权益。具体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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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的。你可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以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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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必须报了工伤才能有赔偿,否则一旦过了报工伤的期限,就不属于工伤,没有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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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在忽悠你的。你先申请工伤认定,任何再申请残疾鉴定,工伤有骨折最低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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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报工伤,这样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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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