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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同事发生冲突不小心抓伤了她的脸,事后两次带她去医院检查医生都说不严重,一般不会留疤,还开了点药给她抹。可是她后来非得不依不挠的说她要去美容院治疗,还要求给她营养费。可是我们在警察局的和解协议是我带她去医院看,如果医生说没什么事就行了。补充:是她先动手的,我属于正当防卫,而且期间她还用刀威胁我以及同事,请问我要怎么做才能及了断有保障我的权益呢?他整天的缠着我已经严重影响我的生活以及工作啦!

民事相关
2015-03-23 20:5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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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