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上个月签订了离婚协议并已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是将我们婚内买的一套房产和小孩归女方所有。但是当时领证的目的是因为我住的是单位的房子,单位规定如果自己买了房的话就要退出现在的房子。所以只是想规避单位的这项规定。现在我和她产生了矛盾,我想变更离婚协议,均分这一房产,请问能否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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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已经领了结婚证,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你们离婚的行为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同时,办离婚时的离婚协议也是合法有效的。所以,一般来说,你是无法单方撤销、变更这个协议的,除非女方愿意和你商议均分。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您,如有不明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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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如想变更的,可以跟女方协商,注意收集好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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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已在民政部门登记即产生效力,需要变更也需对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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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证据证明这个协议是胁迫或者欺诈而签订的,很难有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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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仍有争议,可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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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