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是在苏州上学的一名学生,我姓李。三个月前出了车祸,医生鉴定是骨折。现在在和肇事者商量赔偿问题。关于护理费方面,我们是家庭陪护,赔偿标准是不是按照家人误工费计算?关于营养费是按照什么标准计算的呢?差旅费是不是按照发票全部可以报销呢?我并没有住院,可以要伙食费吗?麻烦您帮我解答这些疑问,谢谢了!

交通事故
2015-03-11 21: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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