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租的地做大棚种植草莓,现在要拆迁了,会怎么赔偿啊?

征地拆迁
2015-04-21 09:53:4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首先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存在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时候,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其中不可抗力主要包括:
      a、自然灾害,如水灾、地震、台风、海啸等。我国法律认为,自然灾害是典型的不可抗力。当然,对作为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其具体范围将随着人类对自然灾害的预见能力、避免能力和克服能力的不断提高而逐渐缩小。

      b、政府行为。即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因政府发布新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而导致合同客观上不能履行,为一种不可抗力。而如果仅仅是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使客观情势发生巨大变化,致使合同履行将对一方当事人没有意义或者造成重大损害,则属于意外事件,由情势变更原则规制。

      c、社会突发事件。如战争等社会事件的突然发生,使原定的合同不能履行。而一般的社会骚乱、罢工等则应归人意外事件领域,主要由情势变更原则进行调整。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时,除需存在不可抗力外,还需具备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要件。合同目的主要指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经济目的,即通过合同这种法律手段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当上述不可抗力的出现使订立合同的目的落空时,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解除合同。
    结合你说的情况,国家征地的时候你应该撤走,同样不够成违约,但是可以申请赔偿。
    赔偿的项目和金额在我过法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所以建议当事人去拆迁管理部门申请公开拆迁信息,咨询当地的补偿具体方案。这样有利于进一步维护自身的权益。
    具体情况建议带着相关材料面谈,再分析。
  • 按当地拆迁补偿标准。
  • 看协议
  • 按照当地的青苗赔偿标准赔偿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征收工厂厂房拆迁如何补偿
4984
醉酒驾驶怎么判刑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怎么判刑
醉酒驾驶法院按什么判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法院按什么判
大棚买卖合同怎么写
民法典 3969
大棚买卖合同怎么写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