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14年7月31日到期,到期后公司未续签劳动合同,15年2月7日公司打电话辞退我,15年3月份我与公司老板谈判,不承认辞退我,不出示辞退照明,拖欠19个月的社保不给补交,我以此为由提出辞职,现在想申请劳动仲裁,我想咨询下 我可以主张什么补偿?未续签合同的几个月双倍工资差额还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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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到期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自第二个月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你以公司违反法律规定为由,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主张双倍工资,要求补交社保。。协商处理,不成的就起诉解决。。温馨提示:建议委托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如您满意我的答案,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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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到期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自第二个月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你以公司违反法律规定为由,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主张双倍工资,要求补交社保。详细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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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证据证明是被无故辞退,可按工龄要求赔偿;双倍工资差额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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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9月到15年2月的双倍工资,还有经济补偿金(如果是你辞职)或者经济赔偿金(单位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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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续签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有的,辞职可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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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到期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自第二个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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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