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由一方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向开发商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又向开发商支付剩余购房款, 房产证在婚后办理,登记在一方名下, 请问这套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应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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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这套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该套房屋应该由产权人所有,但是婚后支付的购房款如果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给对方相应折价款。
追问:婚后支付的购房尾款导致今后房子升值部分,是否可以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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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需要给予对方补偿。建议电话详细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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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付款部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可分得相应房款及房屋增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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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购买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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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看出资的节点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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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属产证登记人所有,配偶有权要求分割婚后偿还的贷款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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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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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签订合同与登记产证的名字是同一个人,一般认定为房产物权是该人的,离婚时就另一方对房产无权益,仅就共同还贷部分可主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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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