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 我14年12月份在武汉工地做事,左手拇指掌面一个指节的经全部被锯断了,肌腱被锯断百分之八十,经过住院治疗,现在那个拇指关节不能伸直,而且只能弯一点点,那个拇指关节掌面只有一点木木的感觉,气温一降就痛,请问这个可以做到工伤几级? 还有我跟这个老板一共做了3个月,第一个月160元每天,第二三个月170元每天,请问我可以要求老板赔偿多少?

劳动纠纷
2015-03-09 22:00:4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需确定你与单位的法律关系,如果是劳动关系,你可以要求单位或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再按照要求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等级要求单位给予你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假肢等器具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伙食补助、交通费等等;如果是一般雇佣关系,则需要进行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赔偿明细,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等,要求单位进行赔偿。
    如需律师帮助,可电话或当面咨询
  • 这个你要赶紧去医院做伤残鉴定,并且保管好相关费用的发票,至于赔多少的话要看你支出了多少医疗费和务工的天数来算误工费,而且要看双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赔偿的比例。
  • 伤残等级以鉴定结论为准。
  • 可以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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