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7下午两点左右小汽车撞倒我爸的电瓶车,电瓶车严重损坏,我爸骨折,交警处理轿车负全责,去医院拍片,医生建议住院,但我爸没住,先开了药吃着,开了10天的病假,当天去医院共花费2100多元,而当时肇事者只付了2000元。今天3.8我爸感觉腰部还是发麻,又去拍片,配药,又开了14天的病假,而打给电话给肇事者让她来医院处理,看下我爸,她躲着不肯见,老是叫我们找交警处理,交警不是只判别谁的责任就好了么,现在我爸务工都10几天了,电瓶车,衣服都坏了,这些到底要怎么算?想请大律师帮忙。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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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不能协商,可起诉向对方索赔,他有保险公司,不用担心赔偿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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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能协商,可起诉向对方索赔,他有保险公司,不用担心赔偿事情
追问:我们起诉有胜算吗?
解答:对方既然全责,就是要全部负责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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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结束后一次性主张车主和保险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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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治疗结束伤情稳定后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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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