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跟女方是相亲认识的,很快就结婚了。结婚后女方发现男方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于是回娘家了,到现在已经2年多。期间双方都没有谈离婚的事情,最终男方同意离婚,但是期望结婚时候共计8W多的花销(婚纱、彩礼、酒席、三金等),女方能够返还或者有所承担,但是女方认为是男方自己花的,一分不退。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其实男方不需要他们全额返还,差不多就行了。打官司可以拿回来部分花销的资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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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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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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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追问:协商过了,女方说宁可打官司。请问下打官司,男方胜诉几率大么?这些资金是否可以拿回来?预估有几层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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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追问:请问具体情况包含哪些?费用类型?男女双方是否犯错?
解答:可以来电咨询,以便更有针对性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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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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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要看你们共同生活多长时间。一般是可以要回一部分的。您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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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婚后没有共同生活,可以酌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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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双方未领结婚证,或者双方未共同生活,或者男方因交彩礼造成生活困难的,可在离婚时要求女方退还部分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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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拿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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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