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再婚,继母(与前夫有一子,但并未与我父亲继母同住,我也是随亲生母亲生活)随父住进爷爷房子,06年左右爷爷去世,至今房子仍未更名。(家里还有两个姑姑,父亲表示,两个姑姑无意分取爷爷房产,且应该同意归父亲一人所有。) 父亲目前身体欠佳,有意百年后把此房产分给我一半。 疑问如下: 1.按照这个房子现在的情况,我父亲立遗嘱的话对这个房子(算是父亲继母婚后取得的爷爷的遗产)最大的权限是一半还是整个? 2、父亲有意分我一半房子,又不想现在跟继母谈这个问题,父亲可否独自去公证处立下遗嘱,百年之后房子的一半甚至更多归我(遗嘱大概会提及:房产妻子与女儿一人一半,若妻子没有价值一半房产现金兑换给女儿,房子则更名至女儿名下,女儿给妻子一半房款(按中介提供的市价),房子随女儿处置。“ 这样的的内容今后法律予以支持吗?) 3,继母的儿子是不是无论是否尽到赡养义务也有权分得我父亲的遗产、若父亲不立遗嘱的话,我是获得房子的四分之一 还是八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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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如果您的父亲和继母已经办理结婚登记,那么权限是一半。2.可以立公证遗嘱,但内容需要斟酌。3.继母的儿子不能分得您父亲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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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父亲应当先办理继承,否则无权立遗嘱处分房产,该房产也不属于你父亲他们所有。你继母的儿子无权继承你父亲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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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房子属于你爷爷的,应该作为你爷爷的遗产处理。建议你委托律师,你可能获得更多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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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