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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妻子2014年结婚,婚前她按揭买了一套房子,结婚前说好我把给房产局交的2%的税费和物业费近1.5万元交清住进她按揭的房子,住进去前房子由于是新房墙面都是黑的,地面没有打地平,我为了妻子花钱把房子涂白的涂白,贴墙纸的铁墙纸,打地平等,后来又买了很多家具,从头到尾花了近13万元,一年来又跟她还贷。最近她生了个女儿,生完后天天跟我吵架,闹离婚,让我离开这个房子,有几次把门锁换掉了。我不想离婚,毕竟有何孩子,所以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做?另外我们一起从银行贷款50万元,买信用社的股金花了30万元的股金,在她的名义上,还有选好一套门面房押了9万元,还我曾今从银行贷的款5万元,其余的还了装修房子产生的欠账。请律师姐姐给我出点子为谢。

民事相关
2015-03-06 15:2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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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