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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时间: 2005年11月18日 事发地点: 所合租房间中 事发经过: 此房间2室1厅属合租,客厅为公共使用,在案发前一天晚上9点左右,我在客厅看电视,这时有4个男子开门进入,其中一人为与我合租同学的朋友,另外3人不认识,他们直径进入我同学所租房间,对此,我深感不满,但没表现,晚上10点半左右,同学回来与我商量让其4个男子在她房间过夜,并表示不会影响我的正常休息.在其劝说他,勉为其难答应.案发为凌晨3点左右,那四人在其房间打牌并大声喧哗,让我难以入睡,男朋友在忍不可忍的情况下去敲门劝说:如果再大声,大家就不好处了.说完就回床睡觉,在其后的1.2分钟后,其4人强行开门进入,其中一男子用拳头猛击我男朋友太阳穴数下,并出口不逊.打完就回房间继续打牌. 能否以故意伤害罪起诉,其证据应如何采集?他们强行进入我的房间能告他非法进入他人住所罪吗?合租同学是否应负责?(四人进门时用的钥匙为备用钥匙,里面有我房间的钥匙,同学拿钥匙给他们时,我并不知情)合租同学的行为是否有危害我人身财产完整的隐患存在呢?

刑事行政
2005-11-19 00:40:0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当时为何不报警?现在还是要报警,同时另找居所。由警方出面解决比较好。
  • 从理论上讲可能并没有构成犯罪这么严重,他们打你男朋友,据我看也没有构成轻伤以上后果,也没有盗窃或抢劫。
    如果你们要报案的话,也就只能够说是非法入室并对你男朋友有人身侵害,可能会变成民事纠纷。
    至于证据方面,我想只有通过报案,由公安部门进行询问,才可能得到。
  • 如果没有报警 取证是一个问题
  • 此事宜先报警,由公安机关调查后确定,你方自行调查可能不好办。
  • 你们要报警的,然后可以另租他房,我劝你们还是另租他房,如果你们租房违约则可由哪个男的负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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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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