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与一个女孩子恋爱五年了,先前她家里一直反对我们在一起,理由是我们家条件没她家好,我也比她大13岁。前年她母亲说如果我们在一起可以,但必须先在县城里买房,我们回来看房的时候他父亲又不同意我们在一起,于是去年二月份瞒着她父母拿了结婚证。去年下半年她母亲说同意我们的婚事了,让我们回来结婚,但是回来以后她家就变卦了,现在这女孩子也说要和我离婚。以前我们两个人一直在外面打工,同居有四年多,这期间的所有一切费用都是我一个人在支出,她的工资都寄回家里了。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们的婚姻破裂无法挽回,我可以要求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不,如果有,大约是多少。因为现在是她提出离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