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在超市一时贪念,拿了228元的东西。 让保安看见,说是拿一罚十,让我交了2200元,才让我走。也没给我收据。超市这样做,违法吗?我交的钱还能要回来吗?我该怎么办?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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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没有权利进行罚款;另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此处的实施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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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超市无权罚款,你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你小偷小摸需要由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超市的罚款可以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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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没有罚款的权力,你可以主张对方不当得利,你的偷窃数额达不到刑事责任的承担标准,因此你可以选择起诉对方。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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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超市无权罚款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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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违法行为的。但是你盗窃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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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超市无权罚款,可以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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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