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妻子经人介绍认识结婚,但婚后由于性格不同,双方家庭观念不同,经常吵架,由于分隔两地婚后妻子仅在我家呆过几天,现有一个女儿一岁多,一直在她们家,并且她们一直不让我及家人探望,多次对我及家人蛮横对待,现在我想离婚,我有正式工作,她没有并且父母年龄己高,请问我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嘛?还有我以什么理由起诉更合适?能要回结婚的彩礼金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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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法律规定一般两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进行抚养的,起诉离婚一般都是以感情破裂为理由了,彩礼要不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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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可以争取,彩礼可酌情返还,具体看案情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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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离婚的条件要看是否符合婚姻法三十二条的规定
追问:我们之间没有什么共同财产,但现在就是孩子问题,她虽然同意离婚,但就是因为孩子她留在她们家不给,说是离婚的条件就是让我给她十万元呢,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果是我起诉的话会不会对我不太利呢,我们孩子才一岁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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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属于哺乳期原则上归女方抚养的;登记结婚且共同生活一般不需要返还彩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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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