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原告女方,农村人,被告男方是来我家上门的,结婚八年因男方不务家事、家庭暴力等等数次提出离婚,被告不同意,只好于去年五月到县法院上述,九月四日开庭,我虽受尽了被告的折磨可手里没有大证据,被告又说如果不给他三十万打死不离,我一个在家种地女人上哪儿去找三十万呢,最后法官无法判决,就给我提议过半年在起第二述,在这期间被告家查我电话清单并胡说我跟一个男人有染,手里做起一大堆乱七八糟证据单子,还带起亲戚朋友有头有脸的八男人辱骂我,被告还再次打了我,我报了警,手里也有他打我的证据,三月底就可以开第二庭了,可是我好担心他家亲朋有钱有势的关系,我一个女人没钱没势好怕斗不过他家离不了婚,我现在精神都精神恍惚了,请问我的情况能离得成婚吗?请回话谢谢!
-
2014新婚姻法重新确定离婚标准||| 我国婚姻法对判决离婚标准的规定,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前的新民民主义革命时期的根据地婚姻立法中即见雏形,经过新中国三十余年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充实、发展和完善,至1980年婚姻法而明确界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
详细>>
-
一般第二次起诉的话,法院会判决离婚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