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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一起交通事故,当我按照信号灯正常行驶的时候,侧面冲出一辆闯红灯的车辆。由于道路的特殊,红绿灯摆在了路面上,并未在上方,但这却成了我负责任的依据。交通队认定我承担30%的责任,请问这合理吗?我是严格正常行驶的。如果可以,请列出法律相关条文,我将不胜感激,谢谢

交通事故
2015-03-02 15:40:2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信号灯的位置不会是你承担责任的依据。交通事故的责任由交警部门依法认定,当事人不服的,可在收到认定书后三日内提出复核。上一级公安交警部门在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当事人仍然不服的,对赔偿问题可以提出民事诉讼。对行政处罚可以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公安交警部门不再单独调查事故责任问题。
  • 事故认定书上应该有理由和法条,如果还没有认定书,向交警拒理力争。
  • 一般这种情况双方都有责任,而对方需要负大部分责任,这种情况是合理的
  • 您好!这个是需要结合案件的详细情况而定!
  • 你好!建议你收到认定书后三天内向沧州交警支队申请复核。如果有指示灯,则不论什么方式的灯,闯红灯都应当是严重过错。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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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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