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的是结婚以后自建的房子,属不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有就是我们有共同债务,协议上给我分担了债务,确没有分割财产,我要怎样维护我的权益,因儿子户口在我方,他还写了儿子可以在女方行使他的一切权益,这个行使权益又怎么回事,所以麻烦律师帮忙解释一下!谢谢

婚姻家庭
2015-03-02 16:19:1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均分,共同债务应均担。如双方子女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建议委托律师为你设计最佳的离婚方案,以便最大限度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如有疑问或需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 其一,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按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若有证据证明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过错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其三,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而双方对债务比例分配协议不能对抗第三人。
  • 自建房登记在夫妻名下的,属于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你可以依法主张分割财产或要求给予一定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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