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结婚两年小孩一岁,有结婚证,准生证和出生证明,正准备把我的户口迁到老公家,然后在给儿子上户口,老公说以后想让儿子在昆山上学,让儿子的户口迁在儿子姑妈的名下,儿子的姑妈30岁未婚不孕,我不同意,但是老公说我们永远都是孩子的爸妈,只是户口在他姑姑那里,我不同意孩子上别人户口,没协商好,要离婚我想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老公不同意离,并告诉我现在的政策是外地户口在哪都能上学,我感觉老公在骗我,如果孩子三岁后女方是不是不能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或者女方能不能要求,孩子十八岁前的抚养权,如果老公把孩子上孩子姑姑的户口,对以后有什么影响?能改变我们是孩子父母的关系吗?孩子在我和老公的名下就算离婚了,老公有权把孩子迁到孩子姑姑的名下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