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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路上行驶车速只有30,40吗刮擦对吗。对方当时后车门停车打开,我开过了的时候,当时我并不知道,碰到对方。第二天我去交通大队去报案,他们说不要紧,叫我自己去修修好了,当时我没在意以为没事,就没管它,到第四天交通大队打电话给我叫我去,叫我做笔录说我,当时糊里糊涂签了逃逸,回来后才发现严重性。却现在不知道怎么办,求律师帮忙讲解讲解,难道都是我的错吗,当时第二天问警察有没有那辆车的信息他说不知道,现在全在我身上了。我主要还是新手,才刚买的新车。可问题严重算不算逃逸,可是我自己去找他们他们自己不受理,现在来找我了。谢谢了

交通事故
2015-03-06 12:53:1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