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底,我通过中介买了一套85万的房子。首付50万。房东是外地人,跟他说好,到上海签合同的时候,再付20万。他也答应了。可是签好合同后,他把这钱带到老家放高利贷,根本没还银行贷款。打电话也不接。我说要报警,他就说过来还钱。可就是这样拖了一年。现在他过来了说这70万当中有30万是我的,其他的是他首付的钱和增值的钱。按银行利息补偿。大概是这样的。请问这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希望得到您的指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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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法院起诉。如果现有证据证明,可以主张合同成立,你将尾款15万付到法院,房子判给你。如果贷款不是很高,建议一起还掉,这样,就可以过户了。可以主张用15万尾款去支付他的贷款的。拿房子对你比较合算。具体建议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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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还要买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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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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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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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屋是否已经交付?若交付可以起诉要求确权,若没有交付只能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购房款,并在同时查封该房屋,以免其一房两卖转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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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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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法院起诉。如果现有证据证明,可以主张合同成立,你将尾款15万付到法院,房子判给你。如果贷款不是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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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