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租客,2015/1/12日签订合同,支付房东一个月房租3000元,中介费1050元,并于2015/2/15日支付房东3个月房租9000元。现在房东不按照合同规定提供相应的设施,在我要求提供时扬言要毁约,转租他人,并约定2015/2/26日下午6:30见面。我在楼下打了半个小时的电话,一次挂断,之后无人接听。报警后警察说不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要找中介,中介说合同已经签好,不关他们的事情,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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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违约完全可以按照合同追究他的违约责任,要求退回租金,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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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东有违约行为,您可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房东严重违约导致您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根据合同您可解除合同的,您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房东承担退押金、多付租金及其他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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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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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减少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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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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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拿着合同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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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违约完全可以按照合同追究他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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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