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机动车道路,我机动车左转未避让对方直行三轮电动车,导致碰撞,双方均有受伤。交警判则我是主要责任。已完成事故认定,但我对调解费用不认同,不认同调解结果。对方三轮车想起诉我。
我想咨询,在以上情况下,对方上诉是否还能胜诉?(我属于机动车未避让直行车辆,但对方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路行驶,且无驾驶证件)
-
你说的调解结果如果是调解书,双方签字确认的。那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你不能轻易反悔。法院也是会支持这份调解书的。
解答:调解未果的话,可以让对方起诉,合理范围内的赔偿需要你的保险公司承担。
追问:只是事故认定完成,调解书内容涉及对方误工费,软组织轻伤但是要求两个月误工费,我没同意,所以没有签字。赔偿费用谈不妥,对方觉得我不赔钱所以才想起诉我的。
-
应该可以。赔偿按照法律规定
-
一般来说,交警划分的责任法院是会采纳的,至于各种费用,依法计算后结合责任按比例承担
-
你好,对方起诉你一些什么费用,你主要是对费用过高不满意是吧,那你需要说明对方向你索要什么费用
追问:有疑问的费用有三项,1,对方腿轻微碰伤,但是找医院陆续开了两个月的证明,想要两个月的误工费,我的保险公司认为最多能认可半个月的误工费,这里是宁波地区。2,我保险公司对对方三轮车损评估少,对方又没保险,觉得陪少了。3,对方医疗费一部分是医保卡的,保险公司不认可,这倒是不多才几百,不太在意。
-
看对方诉求和证据。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