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广东,我们双方已答应离婚,可是现在我又联系不到他,他好像是在躲着我,但是我不想回他们那里去找她办离婚证。如果在东莞这边起诉离婚能否行得通,还好起诉费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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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一方存在法定过错,另一方可依法要求赔偿并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求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等。二、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女儿的成断双方的条件优劣,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判给母亲的机会较大。同时,一方 有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对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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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对方 在东莞居住一年以上证据的,可在东莞法院起诉离婚,不涉及财产及小孩抚养费的,法院收集为300元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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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男方在东莞居住满1年以上,可以在东莞的法院起诉,具体可以联系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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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们起诉的请求,是否涉及财产小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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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去她户口所在地,要在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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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