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2月14中午骑电瓶车正常行驶突然路边一个7岁的小女孩跑出来我来不及反应把她撞到了当时她监护人就在旁边,我没有报警我和她监护人送去了中心医院经检查经检查没有大问题,再去做个复查就好,当天检查费用是我出的。然后我们又报警做了个笔录,今天她监护人却说明天去儿童医院复查。请问我该怎么去处理这件事,还有我该付什么责任,对方又该付什么责任。电瓶车车牌号户主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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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有一定责任,可以先行协商处理。
追问:但是对方监护人要我付全责,不让我赔偿,而且电瓶车不属于我的户名,公安局也有备案,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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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