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QQ上与我联系要我帮助他刷一笔银行流水,就是把我的钱存进他的银行卡账户然后马上再取出来,事后他给我一笔好处费,就在操作当天我把钱存进他的银行卡之后钱还没有来及取出来,就被骗子取走了,我跟当事人一块到银行报案处理,做完笔录后警察让我们回去等结果,我们出来后他答应还我钱,但是他说他也没有钱,就打了一张欠条给我,欠条上这样写着:所欠钱款至2月25号还钱,逾期不还需赔偿百分之10的违约金,现在马上要到还钱的时间了,但是我联系他他并没有还钱的意思,而且还威胁说我这属于不合理追债,我想问的就是我这笔欠款我自己有权利问当事人要回吗,欠条上的百分之10违约金属于合法范畴的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