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初买的房子是村里开发的,合同承诺是双证,银行按揭10万元,后因开发手续等原因承诺都为兑现。2013年因孩子上学,村委借此要求交齐房款才给孩子报名上学并额外收取1.2万元的借读费,因经济原因只交了6万元,为了能让孩子顺利入学写下了限期交齐剩余4万元房款的保证书。因没能及时交齐剩余4万元房款,今天下班看到门缝里夹着的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催告函"催告函的大体内容是要求春节前必须交齐房款否则村委将根据当初写保证书给我停水停电。快过年了我拿不出那么多钱,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