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佛山工地上做工,1月21日在工作时因工伤造成背部多处伤痕,左手肘缝线四针,左脚外侧韧带主韧带断裂,另外两条撕裂,三角韧带不分撕裂,并且肌腱及踝关节都有积液。21日检查后医生建议住院观察,但是单位负责人不同意,1月23日,亲戚带父亲去检查,医生开有住院单,父亲联系单位负责人过来缴费住院,但是并没有负责人过来。直到1月26日家里子女过去才有负责人处理,现在还在医院治疗,2月2日下午做的手术,现在还在医院,请问这种情况能评几级伤残?公司没有买工伤保险,打官司的话大概能争取多少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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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形属于工伤,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评级,再根据等级申请赔偿,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赔偿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工伤需要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提出申请的,申请时需带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厂牌,工资条,银行的工资发放记录等,还需带好本人的身份证,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需去工商局或行政服务中心打印)、住院时的住院记录及出院小结等(用人单位如果拿着,本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去医院要求复印并加盖医院公章的)。如需进一步的咨询,建议电话或当面咨询律师,由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或解决方案。如需帮助,请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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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为宜,剩下需要走正常程序维权
追问:家属申请工伤认定是不是要等事发后一个月才能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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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后才能知晓伤残等级。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论主张各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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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