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关于劳动合同纠纷,本人于2014年8月12日进入现在的公司上班,工作地为厦门,今天接到公司电话通知,一、邮件通知告知本人到广州培训一个月,培训期间的车费及酒店住宿费需由本人先垫付,并要求本人购买火车票2月8日到达,现春运期间火车票已售完,逾期未到将按旷工处理,培训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我要如何应对?二、电话告知本人明天可以不用上班,工资发至2月28日无任何补偿,本人截止到今天上班5个月零24天,公司说今天通知你,你工作时间算到今天没满半年,最多按半个月工资给我,发到2月28日的工资是多给我了,像这种情况按照劳动法是怎样处理?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