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因本市电局建设低压35KV线路,在我们田地架设电力水泥杆。有关部门说。承包方是按照我们山东鲁价费发(1999)314号文件来给我们老百姓进行合理赔偿。有关部门说已经和我们当地村委会协商才施工。但是我们村民没有收到通知,他们就在我们土地动工,严重破坏我们的农作物。关于赔偿,我们把这个文件打印出来了。电力设施架设水泥杆是900-1200元每杆。他们却对我们说300元。他们说900-1200元的补偿费里面包括施工队伍架设及安装水泥杆的费用。我想了解一下,难道鲁价费发这个文件真的包括他们施工队的费用吗?求告知。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