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下我的情况可以报警么?或者应该怎么处理? 一直在一个朋友A处购买手机,12.14号用支付宝间接(先转给一人B在经过B转账至A支付宝59000元),一月初的时候A说她的上家出现问题,现在不能供应手机了,而且购机款也不能马上退了。追讨购机款过程很不愉快,为了防止其狗急跳墙耍死狗一分不退,我先答应了退款部分给我(1.25号退款给我20000元)。但是现在余下近四万元尾款遥遥无期。。 我想咨询下,我是应该先报警?还是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退款并赔偿损失。应该在那里的派出所报警(A的所在地还是我的所在地派出所)?而且我个人认为A与其上家之间的债务问题(A的上家不给A退款)不能强行转嫁到我与A之间,不知这种观点是否正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