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离家5年,杳无音讯。这5年从未给孩子拿过抚养费。最近女方准备按失踪人口报案打离婚官司,结果在公安系统查出男方已又结婚,现在再婚的孩子已经3岁了。但是男方与女方并未离婚。
现在男方的行为属于重婚么?
如果要求离婚女方可以拿到什么样的赔偿?
并且男方会受到什么样的法律处罚?
还有孩子以后的抚养费怎么算?
之前这5年的抚养费男方赔偿么?
还有就是女方要告男方重婚罪法律程序要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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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二人也办理了婚姻登记吗?如果都办理婚姻登记,那么就属于重婚。
重婚属于法定过错,需要向无过错方支付经济赔偿。
如果你抚养孩子,那么男方需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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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方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并生孩子应按重惛,孩子抚养费他的给,从他立家出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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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面谈详情,便于我们了解案件详情,可以更好的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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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