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象他们四个人应该算是组织卖淫把 他们想让一个十四岁不到的小女孩和一个男人做次爱,这个男的是花钱让这个小女孩做,不知道小女孩为什么就跟着他们去了 我对象给的这个小女孩的联系方式,他没去中间一直没有参与这个事情 给了我对象一千块钱,我对象应该是属于介绍罪名, 小女孩到没有同意。一个男的揍她。 最后事情也没有发生成,小女孩家里知道了接着去公安局告他们了 我想问问这样俺对象最后会怎么处理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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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卖淫罪与介绍卖淫罪的区别||| 组织卖淫罪与介绍卖淫罪的区别,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介绍卖淫罪,是指利用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他人卖淫,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以及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的行为。组织卖淫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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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为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及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则构成犯罪,予立案追诉。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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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可能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你对象现在涉嫌严重犯罪了,具体问题请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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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可能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你对象现在涉嫌严重犯罪了,具体问题请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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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就看涉嫌什么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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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了解案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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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介绍卖淫,可以从重处理的,你的这样情况,可以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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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具体情况,建议电话咨询,我帮你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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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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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