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向您咨询,我在东风路一内衣店打工,由于和店长发生一点冲突,她说不让我干了,我致电老板,但老板一直没理我,不给明确回复,正好是12月底,我于第二天,去店里清查完货,就没再上班,结果不给工资,让等一个月,现在一个月过去了,还是不给,并以店里需查货为由,说是付我一半工资,(我是底薪1400加提成,差不多该给1800元左右)另一半还得查完,如不缺货没事,丢货接着扣,我已找过一些仲裁机构,让递交材料什么的,没有劳动合同,只有电话录音,能证明她欠我工资,现在的情况,我怎样才能拿到工资?如需走申请仲裁,我需要准备什么,并准备多少费用?请你百忙之中,回复我,太感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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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要钱吗,程序怎么走|||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二)因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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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