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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工厂干活,腿骨折了,厂里没有给我上保险,住院用的厂里面另一个职工身份证办理的住院手续,现在无法认定工伤,也没有伤残鉴定,法院已经确认劳动关系,我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赔偿吗?

交通事故
2015-02-03 12:13:19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首先,搜集以下材料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其次,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是可以起诉的。
  • 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起诉。
  • 建议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 应当申请工伤。
  • 您好!可以让医院更改。
  • 您好,是可以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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