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婚前用我的名义帮我前夫借了几万的私人贷款,是分期还的,离婚后,债务归他所有,但是现在他一直没有还,贷款公司我在追我,请问我有要还这笔贷款的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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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是在婚前,以您个人名义借款,所以您仍是借款的债务人,即使您在离婚时与前夫划分了债务,但该行为不能针对第三人,债权人仍有权向您追讨,您只能在偿还后再向前夫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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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签订相应文件的,有义务,偿还后,可向前夫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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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名义,肯定你要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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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夫妻俩离婚协议约定债务归男方偿还不能约束债权人,所以你还是要偿还此笔债务,然后你可以凭还款收据要求你前夫归还给你帮他还债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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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方出具了借款依据,则可依法要求男方归还你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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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