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代身份证于2007年丢失,我于2007年6月份补办了第二带身份证, 2014年十月在按揭买车贷款时被告知于2008年8月18日在民生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逾期未还款,截止2014年10月份已欠银行9800余元,现已被银行列为黑户,现在已严重影响到了我的个人信用问题,我找银行协商 ,银行叫我去报案 ,我到派出所去报案人家不受理,说要我到办理信用卡当地派出来去报案,我想请问我这种情况改杂办理?
-
信用卡被盗用而致合法持卡人经济损失赔偿责任|||信用卡被盗用而致合法持卡人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根据消费者和特约商户过错的有无和大小,由双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作为信用卡的特约商户,在接受持卡人刷卡消费时就履行相应的审查义务,包括对信用卡真伪的审查
详细>>
-
尽快报警起诉的。
-
报案。。。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